国家发改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等13部门日前发布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,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,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。要点梳理如下↓
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
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
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
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
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、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。
加快乡县、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,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,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。
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,增强兼容性、通用性。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,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,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。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。
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
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,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。
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,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,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。
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
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
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
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
鼓励企业立足城乡不同消费群体需求,针对生产、生活、交通等使用场景,以及客货邮融合发展等组织模式,优化丰富高性价比的车型供给,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。
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
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,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。
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,提高老旧小区、老旧街区、老旧厂区、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比例。
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。
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加快立体停车场、智慧车场建设和装备配置。
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出台地方保护政策